实验(实训)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促进仪器、设备、场地校内共享,减少重复购置,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开放工作,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实验(实训)室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专科生全面开放。
二、中心仪器室在满足教学使用的前提下,全天开放,其他实验(实训)室定期开放。
三、各实验(实训)室应将每学期和假期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实验项目、时间、地点等在中心网站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申请开放的实验实训室应提供:
1、可以对校内、外开放的仪器设备清单、用途等;
2、各实验(实训)室开放时间表;
3、各申请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名单。
四、实验(实训)室开放的时间和内容
1、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十六周的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实训内容为学生没有完成的本学期必修实验项目。
2、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和放假前两周及寒暑假实验(实训)室全部开放,开放内容为每门课程的选修项目和学生的自行设计性、创新性项目。
3、研究生课题、指导教师课题和对外服务项目在不影响本科教学的前提下,随时开放。
4、护理实训室每周定期开放,开放内容为护理大赛参赛内容。
5、实训室根据各种国家、省市考试的要求,定期对参考医学生开放。
6、实训室针对我校相关学生社团的“实训实践活动”不定期开放。
五、各开放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前一周应到有关实验室预约登记。
七、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八、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生在实验实训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实训)室提交实验报告或实验结果。实验(实训)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实训)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十、教师指导开放实验实训项目,可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具体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十一、其它
1、各实验室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出相应的细则及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