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

2018年12月12日 23:13  点击:[]

实验(实训)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专科生全面开放。

二、实验实训中心仪器室在满足教学使用的前提下,全天开放,其他实验(实训)室定期开放。

三、实验(实训)室开放申请

1、各实验(实训)室应将每学期和假期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实验项目、时间、地点等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公布。

2、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学生,首先应填写《实验实训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提前预约,由实验室主任审查后交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批,方可进入实验室。开放实验题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和选派指导教师。

3、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制定计划定期开放,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实施,学生通过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根据学生需求的实训内容,统一安排时间定期开放。

四、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1、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十六周的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实训内容为学生没有完成的本学期必修实验项目。

2、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和放假前两周及寒暑假实验(实训)室全部开放,开放内容为每门课程的选修项目和学生的自行设计性、创新性项目。

3、研究生课题、指导教师课题和对外服务项目在不影响本科教学的前提下,随时开放。

4、护理实训室每周定期开放,开放内容为护理大赛参赛内容。

5、实训室根据各种国家、省市考试的要求,定期对参考医学生开放。

6、实训室针对学校相关学生社团的“实训实践活动”不定期开放。开放内容由组织者与综合实训部主管人员根据学生需求确定。

五、各开放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七、各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及实验(实训)室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进入实验(实训)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开放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八、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实训)室前,要把所有仪器、物品等恢复原状并填写好仪器使用情况和物品消耗情况清单,交实验数据、结果和实验总结报告,由实验(实训)室主管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

九、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定期组织开放人员进行一次实验总结和讨论,分析实验结果,交流学习体会。实验(实训)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十、需要考核成绩人员,要认真写出实验报告,指导实验教师根据其实验完成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学分和成绩。

十一、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的开放实验项目作为优秀项目,对参加者和指导教师实行奖励。

十二、教师指导开放实验实训项目,可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上一条:实验实训中心领导听课制度 下一条: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关闭

首页 | 中心概况 | 组织机构 | 规章制度 | 实验室开放 | 党群工作 | 下载专区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实训中心
网站制作:东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