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教学中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改革的力度,更好的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特制定本职责。
第一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学生为本,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学素质为己任,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贯穿于实验实训教学中,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准备工作。
第二条深入钻研业务,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实验技能和创新能力,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三条注意教学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内容,协助任课教师合理设计和安排新实验,开设新实验,确保实验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先进性。
第四条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积极参加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教材、指导用书,编制和引进多媒体课件并积极参加实验(实训)室建设、仪器改进、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
第五条课程的讲授要求全部采用多媒体课件或电子教案,在任课教师上课前把课件内容存在实验(实训)室的多媒体主机内备份,并对多媒体设备进行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出现差错,影响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如有特殊情况需串课、停课时要提前申报,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协调、同意后方可。
第七条新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上岗前要熟悉本实验(实训)室开设的所有实验,需经过培训,掌握每个实验的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仪器使用及维护、熟练指导学生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上课。首次上岗教师,所有实验须做预试并将试验报告交主讲教师审阅。
第八条实验前要先做预试,写出预实验报告,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实训)室。从关心、爱护学生的目的出发,对学生严格要求。对违反实验(实训)室规定的学生,教师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九条实验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监督和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实验设备使用记录。发现学生实验中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指导纠正。实验(实训)教师在课堂上不能看与实验实训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实验课上不得无故离开,不做与指导实验实训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实验后,负责督促学生归还仪器设备、玻璃仪器、材料和试剂等用品;督促值日生检查水、电等是否关闭,并要求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向学生讲授仪器操作规程、实验(实训)室的要求和学生实验(实训)守则。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实训)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使学生一进实验(实训)室就有一种责任感。每次上实验课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强调本次课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实验课期间,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实验实训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做好中心的科学管理工作、安全和卫生工作及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