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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中心教学检查制度

2018年12月12日 23:16  点击:[]

一、实验教学检查的目的

了解实验教学情况,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经验。

二、实验教学检查的形式

实验教学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两种。定期检查由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及实验室主任进行,主要检查开学准备和落实情况,期末实验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重点要搞好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是结合实验教学进度进行的检查,包括仪器的使用情况、低值易耗品的消耗情况、实验室的安全防火情况等。

三、检查的责任者

教学检查工作的责任者为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及各实验室主任。各实验室要对本室所承担的全部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实验中心主任要对中心实验教学各环节的教学质量

负责。

四、实验教学检查的内容

1、实验课的开出情况:各实验室能否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出全部实验课,有无因实验准备不足停课或者串课的情况。

2、新开实验课的实验用品准备情况,预实验纪录的填写情况等。

3、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

4、实验室的日常工作检查,包括实验室的防火、防电、卫生检查等。

五、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及解决办法,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供依据。该项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负责,教务处协同实施,可根据调查目的确定座谈会的范围和参加人员,分头召开。

六、检查的范围:本学期任课的所有实验教师。期中教学检查的时间:期中教学检查一般放在每学期十周~十二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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